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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盐城工学院机关党员处级干部联系教学院部党支部制度》…

作者:    审核人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04-24

各党委(总支),机关党委各支部:

现将《盐城工学院机关党员处级干部联系教学院部党支部制度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中共盐城工学院机关委员会

中共盐城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
2018年3月16日

盐城工学院机关党员处级干部

联系教学院部党支部制度

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师生员工的实施办法》(盐工委〔2013〕16号)文件的相关要求,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进一步巩固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果,特制定机关党员处级干部联系教学院部党支部制度。

一、联系对象

机关党委现职党员处级干部在全校教学院部党支部中确定1-2个教学院部党支部作为联系点。

二、联系方式

(一)以普通党员身份,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或党日活动;

(二)为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员上党课或作专题讲座;

(三)参加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,并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;

(四)召开座谈会,研究支部工作,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;

(五)开展所在党支部与联系党支部的共建活动。

三、联系内容

(一)深入调查研究。围绕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深入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,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,掌握基层党建现状;

(二)做好宣传服务。认真、及时、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及发展规划的宣传教育,切实将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、省委和学校党委的精神和要求上来;

(三)解决实际问题。以加强“六好”(班子建设好、服务队伍好、服务机制好、服务阵地好、服务载体好、服务业绩好)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为抓手,指导党支部查找和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,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;

(四)提高工作水平。挖掘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特色工作和好的做法,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,并以点带面,不断提高全校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坚持“从严从实”的原则,保持与党支部的经常性联系,每年联系不少于2次;

(二)各教学院部党委(总支)具体负责所辖党员处级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;

(三)本制度是学校党委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,各党委(总支)、机关党委各支部要给予高度重视,积极搭建工作平台,做好保障与服务工作。

附件:机关党员处级干部联系教学院部党支部工作分工表(点击下载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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