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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
作者:    审核人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13-04-18

1.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团结、组织和带领党内外干部和群众,认真履行机关部门工作职责。

2.组织机关所属支部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科学、文化、法律和业务知识,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。

3.加强党内监督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。

4.关心支持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,经常了解教职工对党员、对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5.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发现、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。

6.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
7.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督促各部门树立服务意识,改进工作作风,完善工作制度,加强协调配合,提高工作效率与管理水平。

8.做好党员干部扶贫帮困工作。

9.做好机关基层党组织与二级学院共建工作。

10.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。

11.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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